市社發集團修訂員工懲戒辦法
近日,為進一步推進集團追責問責體系建設制度化、規范化、精細化,市社發集團對2018年9月印發的《集團公司員工懲戒辦法》進行了修訂。
新辦法共七個章節四十五條,主要內容包括總則、懲戒追責情形、懲戒種類、懲戒運用、懲戒審批及程序、工作紀律要求、附則等方面。
新辦法的修訂堅持三大原則。一是堅持與時俱進。新辦法緊貼集團公司業務特點與發展實際,補充追責情形,進一步強調責任擔當精神。二是堅持細致入微。相較原制度,新辦法堅持“效果導向”,著重對懲戒審批的權限、程序以及受懲戒后的考核評級等事項進行了細化,實現在操作執行過程中有章可循、有規可依。三是堅持簡明扼要。新辦法以明確紀律“紅線”為目的,使用簡潔明了語句,一目了然,方便執行。
新辦法有效彌補了集團在管理國企非黨員、非正式在編的“雙非”人員過程中,出現的制度“空白點”,為集團正常有序運轉提供制度保障,為構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發揮了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