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市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企業關于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及面試相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臺州市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企業關于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2023.3.14),現將本次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序號 |
單位 |
崗位 |
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號 |
1 |
臺州市社會發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副總經理 |
陳*峰 |
男 |
330226********2916 |
2 |
蔣*勤 |
男 |
332625********641X |
二、資格復審安排
(一)資格復審時間:
4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臺州市椒江區東環大道296弄金禧苑2幢303室。
(三)資格復審材料
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原件及復印件:
①本人簽字的報名表原件(雙面打印、須附有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若參加資格復審人員無法提供身份證,可用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替代,其他的證明材料一律無效)、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須帶有效期內的驗證二維碼)。
③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崗位需提供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原件、基本養老保險歷年參保證明(有社保單位公章)。
④有工作經驗要求的崗位需提供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⑤有職稱、技能要求的崗位需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上述材料的復印件須裝訂成冊,在封面上注明“報考公司+報考崗位+姓名”。
(四)資格復審其他標準
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放的身份證為準。涉及工作年限計算時間統一截止到2023年3月1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計算為工作經歷。
資格復審合格的,才能參加面試(面談)。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資格復審,不再列入面試(面談)對象。
直接按照實際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人數進入面試(面談)。
三、面試相關事項
面試時間暫定安排在4月9日,具體時間、地點將會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臺州市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