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至2017年實施的部分政府投資項目整改情況的公告
根據《浙江省審計條例》等法規文件規定,按照《浙江省審計廳督促指導被審計單位主動公告整改結果辦法(試行)》(浙審督〔2016〕61號)要求,現臺州市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將臺州市審計局對2015年至2017年實施的部分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后的整改結果情況公告如下:
一、審計基本情況
臺州市審計局于2018年4月至7月對我公司2015年至2017年實施的部分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程序執行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并出具了臺州市審計局專項審計調查報告(臺審投調報〔2018〕11 號)。
二、審計反映問題整改及審計建議采納情況
(一)審計報告反映問題整改情況
我公司在本次審計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4個問題,現將整改落實情況匯報如下:
1.臺州市殯儀館改擴建項目征地拆遷補償款支付依據不足的問題,我們已將審計發現的問題書面告知相關部門,要求他們引起重視,并與市民政局一起,到路橋區新城管委會就征地拆遷補償款規范支付的問題進行了對接,要求路橋新城管委會及時對征地拆遷補償款進行結算。
2.臺州市婦女兒童醫院、臺州市婦幼保健院(一期)項目中履約保函過期后未及時補辦或扣除相應款項的問題,我們已經部署各相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加強對履約保函的管理,及時對失效保函進行補辦。該項目因施工總承包單位已完成了竣工初驗,無違約情況發生,故未再要求施工單位辦理相關續保手續。
3.臺州市婦女兒童醫院、臺州市婦幼保健院(一期)項目承包商未按招標文件提供等額的預付款銀行保函問題,我們已經部署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加強預付款風險管理。該項目已經竣工初驗,預付款已執行完畢,未發生相關后果,故未再要求施工單位辦理相關擔保手續。
4.未辦理竣工決算就投入使用的臺州市博物館等7個項目,這些項目因建設單位多次合并、分立,項目管理人員變動頻繁、時間跨度長、工程量無法核實等歷史原因,造成部分單個結算未及時辦理,進而影響整個項目無法竣工決算。我們已成立由集團公司董事長為組長的專項工作小組,目前調查摸底工作已經結束,計劃在一年左右完成歷史遺留項目的竣工財務決算工作。
(二)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根據審計調查報告和張曉強代市長批示精神,我公司黨委高度重視整改工作,積極落實審計調查建議,在深入查找原因,逐項抓好整改的同時,不斷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堵上建設管理漏洞,切實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各項工程管理制度,特別加強了合同管理、現場管理和竣工決算等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
一是進一步規范基本建設程序,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確保各類工程管理項目規范高效推進。二是進一步加強合同管理,如加強履約保函的管理,嚴格執行違約處罰,防范工程風險。 三是加強現場管理,督促中標單位全面履行合同,提高人員到位率,加強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四是加強竣工決算工作,及時辦理竣工財務決算。
臺州市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