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市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審計整改結果公告
臺州市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審計整改結果公告
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10月25日,臺州市審計局派出審計組,對市社發集團原董事長、總經理任期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審計,2021年12月28日收到臺州市審計局送達的《臺州市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林波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臺委審辦企報〔2021〕34號)。審計報告指出了我單位存在“推動高質量發展成效不夠”、“部分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管理和執行不夠科學規范”、“資金資產資源監督管理存在風險”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審計意見和建議。我單位按照臺州市審計局要求,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的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關整改措施?,F將審計整改結果公告如下:
一、針對推動高質量發展成效不夠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采取整改措施:
(1)進一步推進虧損處置,提出處置方案,該停的停,該關的關,該整改的整改,并加強產業現狀調研分析。集團主要領導牽頭,著眼產業鏈謀劃項目,下達了7個調研課題任務,深入子公司、項目現場,深入研究產業前途、方向、路徑,著力解決“低小散”狀況。(2)加強項目前期論證,健全風險管控機制。調整優化了集團“三定方案”,強化風控、法務職能,加強投資項目風險管控,修訂了《投資管理辦法》。(3)著力降低企業負債率,積極推進隱性債務化解。對接相關單位,提請在市城投集團高鐵新區相關地塊出讓時,在土地出讓金中扣除需返還的相應金額并返還我公司。(4)進一步做大做強社發資產。針對臺州市社會民生領域短板明顯現象,進一步對接市政府、市國資委,爭取政策傾斜與資產注入,做大現金流,降低負債率。(5)全面分析企業債務風險,啟動推進AA評級工作,增加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6)加強全面預算管理。以降本增效為目標,加強對子公司經營預算、投資預算、籌資預算和財務預算管理。
該問題整改在進行中。
二、部分重大經濟事項的投資決策管理和執行不夠科學規范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結果:
(1)規范投資程序。修訂《投資管理辦法》,落實國資投資監管要求;重新梳理集團“三定”方案,梳理投資部職能職責邊界,并結合集團領導分工,調整分管領導,重新梳理投資流程。(2)加強培訓優化流程。2021年12月20日,組織投資相關人員,專題學習市國資委《投資監督管理辦法》《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等相關制度,切實增強規矩意識,提升政策水平。(3)進一步規范合同管理。調整優化了集團“三定方案”。強化風控、法務職能,加強投資項目風險管控。(4)增強法律意識。堅持并落實法務審查制度,要求凡擬對外簽訂交易合同的必須先進行合法性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5)進一步研究存在缺陷的運營合同,制定方案,進行相應解決。(6)今后嚴格按照市國資新規定開展項目啟動、公司設立、資產收購等相關投資活動。
該問題整改在進行中。
三、部分項目投資存在或有風險問題的整改情況
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結果:
(1)成立專班破難。集團形成工作合力推動該項目問題整改,并持續與市國資委保持溝通。(2)采取止損措施。對部分項目啟動依法退出的相關程序,并成立工作專班,已與貸款銀行、律師事務所、合作股東開展協商,擬訂相關工作方案,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推進整改工作。(3)防范關聯交易風險。進一步組織進行關聯交易全面排查,并印發了《防范違規關聯交易管理辦法》。(4)健全風險管控機制。調整優化了集團“三定方案”,強化風控、法務職能,加強投資項目風險管控。
該問題整改在進行中。
四、部分項目建設管理不規范,工程招投標和建設操作不規范,管控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結果:
(1)加強招投標工作過程管理,全面梳理排查招投標單位人員注冊信息等不規范行為,督促相關代理機構加強對投標單位和人員的注冊信息資質審查等。(2)強化監督管理。行使建設單位主體責任,招投標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監管部門;對承接公司業務的各招標代理機構項目負責人進行集體談話,督促代理機構加強對投標單位和人員的資質審查。(3)設立工程建設部,將后續出臺《集團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法》,加強集團項目方案評審、招投標工作、集團及所屬企業的工程監管,補齊監管漏洞。同時,統籌做好項目質量、進度等管理。(4)加強制度建設。編制《工程管理公司招投標管理辦法》,在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等環節明確業主、項目管理單位、招標代理的職責權限與實施程序,加強招標全過程監管,完善限額以下工程招投標管理流程。
該問題整改在進行中。
五、部分項目工程施工監督管理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結果:
(1)開展在建項目管理人員到崗情況全面排查。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排查在建項目21個,經排查涉及人員未到崗項目5個,按照合同規定處罰5個,合計罰款88.1萬元在相應的工程結算過程中予以扣回。(2)加強合同管理。按照合同要求設立考勤打卡,按月提供考勤數據,作為工程款支付附件;對于不到崗、不盡職的項目管理人員按照合同要求進行處罰。(3)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一是調整工程款撥付審批流程,所有項目工程款撥付由集團分管領導審批后,按規定撥付。二是修訂工程變更管理辦法,加強對施工、監理等單位的監管,切實防范質量、安全、廉政等風險。三是明確各方主體責任,要求公司項目負責人加強現場監理、施工及各參建單位的管理人員到崗履職的監督管理,確保工程質量。(4)對施工單位就材料品牌更換等問題將進行經濟處罰,同時對監理單位質量管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將根據合同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該問題整改在進行中。
六、大額資金存放操作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結果:
(1)積極開展資金存放。2021年初根據國資委競爭性存放形式的放開,允許在考慮資金效益的前提下,開展非公開形式存放。2021年已開展相關資金存放3次,2022年將持續強化資金存放工作。(2)統籌管理資金存放,實施有效管控。2020年6月,已將該事項權限上收至集團資金管理部,統一管理。(3)建立資金管理系統。集團2022年將搭建資金管理系統,系統化、標準化地對資金進行動態管理,逐步提升資金管理水平。(4)提升儲備資金效益。已于2021年12月完成對集團本級資金的清理調度;積極探索3個月內儲備資金的效益提升,保障集團的資金存放效益最大化。(5)修訂資金管理制度。增加集團資金儲備限額條款,結合資金季度滾動預算、銀行授信、市場資金流通情況等因素,完成限額內資金儲備工作。
該問題整改在進行中。
七、臺州市國際學校項目終止,剩余指標費未收回問題的整改情況
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結果:
(1)實行專班攻堅。(2)確保及時收回。2022年1月上旬,與椒江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綠心委、葭沚街道自然資源所相關負責人對接,明確款項收回流程、收回所需資料,下步在椒江區相關地塊出讓時,及時收回剩余的土地指標費。
該問題剩余指標費計劃在椒江區相關地塊出讓時及時收回。
八、三個銀行賬戶未經過公開遴選問題的整改情況
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結果:
(1)強化賬戶清理剛性執行。對集團成立前且非戰略合作銀行等賬戶進行全面梳理,及時完成賬戶清理工作。(2)嚴格執行資金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賬戶開立的規定,賬戶開立列入黨委會議題,杜絕未通過公開競標等方式開立賬戶。
該問題整改在進行中。
九、三公經費制度執行不夠嚴格問題的整改情況
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結果:
(1)開展業務接待情況全面自查。2021年12月中下旬組織排查集團及下屬子公司業務接待情況。2021年12月8日,修訂了《業務招待管理辦法》,重申了紀律,從制度上規范“三公”經費管理。(2)嚴格業務接待審核把關。重點對公務、商務接待進行專單審批、嚴格區分,重申無公函公務接待、異地接待、多餐接待等禁止性規定,并加強審核把關,防范違規接待問題的發生。(3)加強警示教育。組織觀看市紀委警示教育片,通報警示案例,開展“四時”廉政干預,組織開展元旦等節假日期間糾治“四風”專項檢查,把節日的“四風”檢查列入每年必查項目,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
該問題已整改到位。
十、集團OA數據庫未獲得正版授權問題的整改情況
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結果:
(1)集團已于2019年12月20頒布《軟件正版化工作管理規則(試行)》,加強軟件使用日常檢查和管理。(2)根據市國資委關于軟件正版化采購要求,集團本級于2019年底完成WPS+辦公云平臺(WPS office2019專業版、Windows10PRO中文版以及微軟服務器操作系統正版化采購。2020年底集團下屬7家全資子公司完成軟件正版化采購及安裝。(3)對于數據庫正版化我們將根據省、市國資委的后續安排部署,持續跟進。
該問題已整改到位。
十一、集團下屬子公司體育中心、三門縣幼兒園有限公司、三門縣健跳幼兒園有限公司人員招聘、5家下屬子公司勞務派遣超比例、子公司三定方案未重新編制報批等問題的整改情況
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結果:
(1)出臺相關人事管理制度及薪酬管理制度,對因歷史遺留問題出現的長期臨時工問題只出不進,同時報備市國資委。(2)對兩家幼兒園人員招聘事項向市國資委補報備。
(3)規范人員招錄程序。各子公司及其所屬公司編制2022年用工計劃后上報集團人力資源部,由集團人力資源部統一向市國資委報備后實施。(4)加強管理,嚴格按照人社局的勞務派遣規定進行整改,合規用工。(5)嚴格履行報批程序。根據集團產業發展的需要,子公司已在積極調整三定方案,并上報市國資委。
該問題整改在進行中。
十二、部分子公司采購“三無產品”、未嚴格執行集團董事會決議等其他企業管理類問題的整改情況
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結果:
(1)進一步加強內控制度建設,促進內部管理規范化。繼續加強制度宣導并完善有關管理制度,促進單位內部管理更加有序、規范、高效。責成集團紀委將集團有關執行行為納入監督范圍。(2)健全完善采購制度。要求相關子公司對采購驗收管理條款進行修訂,規范采購驗收管理。
該問題已整改到位。
十三、部分項目合作方資本金出資不及時、注冊資本金比例不達標、未同步借款等投資活動管控問題的整改情況
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結果:
(1)堅持“同步出資、同股同權”原則。同時嚴格根據同股同權、風險共擔原則,與合作方加強溝通聯系。(2)加強投資活動管控。研究公司資本金增資事項,在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前增加專家論證環節,邀請行業主管部門、可研機構及高校專家、行業尖端人才等對項目進行前期論證和市場研判,加強項目前期論證,確保項目公司資本實力與項目投資規模相匹配。(3)加強子公司資金出借管理。集團將對子公司資金出借事項進行統一管理。
該問題整改在進行中。
十四、1家三級公司設立未報國資委審批問題的整改情況
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結果:
(1)該公司已清算,并完成注銷,清算費用和稅費,股東雙方按股比已各自承擔。(2)進一步規范投資項目審批流程。2022年1月黨委會研究明確,所有投資項目由集團統一決策,切實提高決策的科學性。(3)加強投資活動管理。嚴格按照市國資新規定開展項目啟動、公司設立、等相關投資活動。
該問題已整改到位。
十五、體育中心未計提折舊問題的整改情況
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結果:
(1)加快推進項目竣工決算事宜。加快協調動力中心項目工程送審價事宜。協調施工方確認后,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決算報告終稿。(2)進一步規范財務處理。集團已于2022年1月開始根據預估價進行計提折舊。
該問題整改在進行中。
我單位對上述公告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特此公告。
臺州市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5日